根据工作需要,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男性,30周岁以下,户籍均为南昌市范围内户口。
(三)身高要求。净身高175cm(含)以上。
(四)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五)具有与岗位工作强度相匹配的身体素质条件,形象气质较佳,体型匀称,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遗传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体表无纹身、无明显大面积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六)具有良好体能、技能,责任心强,勇于担当,能吃苦耐劳的优秀青年。
(七)优先招聘情形。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存在较为严重债务纠纷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截止为2023年 4月21日。
2、报名方式为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邮箱20017922@qq.com。
四、体能测试及面试
1、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参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达标标准》执行,测试项目为: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4×10米往返跑。
2、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条件相关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及1寸免冠照片一套。
五、体检及证明
需提供市级或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六、聘用及管理
对决定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及其他
1、7万/年(含个人缴纳的“五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包工作餐),招聘单位提供工作制服。
2、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咨询电话:0791-86214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