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小学是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公立学校。学校为中央电化教育馆中小学虚拟实验教学实验校、教育部校园冰雪特色学校、全国中小学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福建省小学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福建省首批美育师资联盟试点校、福建省中小学学生乐团培育建设学校、福州市文明校园、福州市第二批“智慧校园”、首批福州方言传承学校、福州市教育科研基地校、福州市研训基地校和高新区教师发展中心。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是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公立学校。学校是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研究基地、教师培养培训实践基地;福建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保教合作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幼儿教育导读》杂志社美育教学研究示范基地;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实习基地。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附属实验小学、附属实验幼儿园工作人员12名。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满18周岁;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考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岗位资历及年龄认定以2023年4月为截止日期。2023届应届毕业生资历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方法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于2023年4月26日8:30-2023年5月8日17:00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进行网上报名。
因网站系统设置限制,考生实际操作网上报名时可能遇到部分招聘岗位条件与本公告《岗位信息表》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岗位信息表》为准。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有条件要求,方能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考生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个人信息填报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8:30-2023年5月8日17:0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申诉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说明情况,申诉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8:30-2023年5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2023年5月17日至5月20日,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将视同弃权,责任自负。
4.报名和打印准考证等技术问题可咨询福建考试报名网技术服务热线15005916970(工作时间)。
三、考试办法
1.招聘实际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削减招收人数、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2.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招收人数在10:1以上的,以及起点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的岗位,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非综合基础知识)。
3.按照有关规定,学校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手续。笔试加分办理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8:30-11:30,14:00-17:00,办理地点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综合行政楼8楼813办公室,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加分审核仅适用于笔试岗位。(笔试加分说明见附件3)。
4.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地点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旗山校区,具体时间、考场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合格线设置为60分,笔试结束一周内,可登录福建省考试报名网或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页查询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5.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8:30-11:30,14:00-17:00。地点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综合行政楼8楼813办公室,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佐证岗位条件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复审材料包括: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电子报告》打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打印件。202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提交承诺书1份(模板详见附件4)。
(3)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还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4)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详见附件5)或劳动合同、年度考核表等能证明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在递补截止前(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若递补名次有并列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建考试报名网、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页。
6.面试时间为2023年5月28日,地点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旗山校区。具体时间、考场见资格复审完成后发布于福建考试报名网和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页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编写教案、片断教学、说课、回答问题,带*岗位还需要进行技能测试,面试占60%分值,技能测试占40%分值。没有技能测试的,面试得分即为面试综合成绩。图书档案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岗位面试内容为回答问题。
7.面试成绩合格线设置为70分,面试结束一周内,可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或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页查询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拟聘人选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由校党委会根据学校用人需要,议定是否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线设置为60分,面试成绩(含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设置为70分。有笔试的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计算综合成绩,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和考核
1.从笔试、面试均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学校组织前往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的,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由校党委会根据学校用人需要,议定是否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4. 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②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③审档不合格的;④未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报到的;⑤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⑥岗前培训不合格的。
附属实验小学、附属实验幼儿园聘用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考生在报名、报到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2023届本科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报到时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小学语文教师岗位还需提供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其他
1.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4)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岗位条件为小学教育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小学教育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研究生学历,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硕士学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3.专业审核要求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2023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学府南路1号 邮编:350108
电话:0591-2351000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林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校纪检监察审计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3510115。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