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积极营造“引才、育才、爱才、用才“的良好氛围,聚力强化自流井区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自贡市自流井区决定面向全国引进储备高端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半年高端人才引进储备职位表》(见附件1)中相关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二、引进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岁以下,博士在35周岁以下、博士40周1)中备注栏。
(四)留学回国博士、硕士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岗位安排
引进人员作为自流井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储备的人才,按规定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人才专业和单位需求情况选派到自流井区相关单位工作。
四、服务期限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意愿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并于2023年4月30提交给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组织部(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288号5楼503室,联系人:商雨菡,联系电话:0813—8101174,邮箱:2161645282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全方位、多维度对应聘者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综合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依据招考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由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1次,若递补进入体检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其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五)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和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批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批及聘用。经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六、待遇
享受区内事业人员相关待遇,根据《自流井区高端人才引进储备管理办法(试行)》享受安家补助,根据《自流井区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住房保障,根据表现情况享受相应绩效工资。
七、组织实施
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会同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本公告由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自流井区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储备高端人才报名表
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组织部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自流井区高端人才引进储备职位表.xlsx 附件下载
附件2.自流井区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储备高端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