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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2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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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5 17: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岗位19个,计划招聘人数122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性别、年龄、学历、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条件,其中勤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助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

7.公告发布之日时仍在其他单位聘用或任职的;

8.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4月29日,每日8: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此次招聘由娄底市公安局统一组织报名,报名地点设湘中人才集团一楼大厅(娄星区氐星路838号、娄底市骨伤医院对面),报名咨询电话0738-8321799、19973821066(谢经理)。报考驻村辅警岗位的人员可在当地派出所报名。

3.报名方法: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复员(退伍)证,以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现场对报名人员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笔试,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本人准考证。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行政能力测试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学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体能测评与体检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其中市局留置看护岗位综合成绩须达到50分以上)。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项目共三项,分别为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10米折返跑、纵跳摸高,合格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增加吸毒史项目检测,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依次递补一次。

(四)资格复审和考察
资格复审、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参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全面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生资格、遵纪守法、资料真实性再次考察核实。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辅警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娄底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和湖南安保集团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娄底市公安局机关聘用辅警的工资福利按照《娄底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执行,刚入职3000元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4000元起,均含五险一金),实行动态增长机制;娄星、氐星分局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聘用分局的标准执行。所有聘用辅警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一线辅警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征求本人同意后,可纳入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

六、其他事项

(一)纪律要求

1.此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娄底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规定》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按照《娄底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七、本次招聘政策由娄底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38-8566921

监督举报电话:0738-8566930

附件:娄底市公安局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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