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工作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报市卫健委批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医疗医技专业岗位6名。详见《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2023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及犯罪前科。
3.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急需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面试分值各占60%和40%,总分100分,由医院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市卫健委进行监督检查。面试成立考官组,人数不少于7人。
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采取面试答辩与专业技能测评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测试应聘者基础知识,专业水平、专业能力等;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岗位匹配度等内容。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提前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8日工作时间内现场报名并审核。
2.报名地点:承德市中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314-2188662
3.填报名表:报名人员须填写《承德市中医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携带此表及报名相关材料到承德市中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审核。
4.现场报名审核: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明要求提供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二维码保证在有效验证期内),《报名信息表》一份。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笔试、面试
笔试时间:2023年5月(具体时间以人事科电话通知为准,不符合条件的不再电话通知)
笔试后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没有接到面试通知的为没有纳入本次招聘面试范围,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公布成绩。通过承德市中医院官网对外公示。
本岗位招聘名额内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
医院聘用后要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选在承德市中医院网站公示7天,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符合条件的按照人事代理人员工资待遇并缴纳保险。
(六)、其他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2.咨询电话:0314-2188662
3.监督电话:0314-2086135
4.本简章由承德市中医院公开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招聘
职务
| 拟招数
| 学历低限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它条件
| 备注
| 急诊科医师
| 2
| 大学本科
| 临床医学
| 具备执业医师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不要求执业医师证
| 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者优先
| 骨伤科医师
| 2
| 大学本科
| 临床医学
| 具备执业医师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不要求执业医师证
| 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者优先
| 手足显微外科医师
| 2
| 大学本科
| 临床医学
| 具备执业医师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不要求执业医师证
| 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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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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