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印江自治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留置看护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印江自治县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留置看护人员30名,其中,男性24名,女性6名;主要从事留置看护岗位工作。招聘人员采取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和执法主体资格,不行使刑事和行政职能。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30周岁(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1993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2005年5月5日及以前出生),限印江户籍;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双眼视力均在4.8以上;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
7.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信息发布
《印江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留置看护人员公告》和《印江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留置看护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yinjiang.gov.cn)和印江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其余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环节信息在印江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于 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携带相关资料到印江自治县公安局五楼政工室报名。
(一)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2.考生应提前下载填写《印江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双面打印),报名时交到报名登记处。
3.本次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调整。
(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现场测量身高,身高测量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身高测量合格的,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是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七、考试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内容: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内容主要是综合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计算机日常办公应用及操作等。
笔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情况,提前在印江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提前在印江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提前在印江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四)体检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时间及地点,将提前在印江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征信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工作参照贵州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细则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印江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招聘手续,签订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工资待遇
所聘人员月工资为2200元/月(今后可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单位按规定缴纳相关险种,个人承担部分险种按规定由本人承担,留置看护津贴按相关标准执行,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年休假。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参加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印江自治县公安局政工室:0856—6222436
监督电话:印江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0856-5212236
印江自治县公安局
2023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