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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校医2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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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9 17: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室建设和校医配置工作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22〕3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经县委编办同意,拟开展2023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校医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21人,共2个岗位,招聘单位为城区的中小学、幼儿园。各岗位招聘职数见《2023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校医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报考);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县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校医公告》通过中国长阳网(http://www.changyang.gov.cn)、长阳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8:00至2023年5月19日17:00。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资料”所需内容打包后,以“校医1或2+姓名”命名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502624899@qq.com。

  3.报名资料:

  ⑴《2023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校医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扫描件;

  ⑵报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下载的学历证书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等与报考条件一致的资料扫描件;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考生报名时使用的电子邮箱和填写的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

  5.资格审查:县教育局按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邮箱及时回复审查结果(未收到回复邮件的考生请通过报名咨询电话联系,防止报名邮件传送不成功)。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16日8:00至19日20:00。

  6.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县教育局提出调整申请,报县人社局核准备案后,于实施笔试前在中国长阳网发布岗位计划调整公告。

  7.发放准考证: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将《笔试准考证》(电子版)发送到考生报名时使用的电子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

  (三)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为主。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考生笔试成绩在中国长阳网公告。

  (4)笔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含5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未达到规定的比例,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县人社局核准备案后,通过中国长阳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2)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前,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县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长阳网公告。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4)面试内容及方式。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分别进行面试,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基本素养及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两证缺一不可。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则加试笔试,按加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在中国长阳网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在中国长阳网公告。

  1.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1)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采取同本人面谈、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进行,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则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考察的时间等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县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国长阳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书,用人学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通知书下发后有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纳入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考生一经聘用,须签订在本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协议。

  3.聘用人员分岗位依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

  四、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专业认定主要参考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717-5331361、0717-5335081(教育局)

  举报监督电话:0717-5336011(人社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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