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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肇州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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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1 17: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黑卫基层函〔2023〕28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关于建立乡镇卫生院大学生动态补充机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加强监督,认真履行招聘程序,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二、招聘计划
    按照全省建立乡镇卫生院大学生动态补充机制的总体要求,2023年我县拟补充乡镇卫生院医学毕业生5名。其中:康复治疗(技术)1名、医学检验(技术)专业2名、临床医学专业2名。
    按照省公告精神,招考如不能满足岗位计划需求的(可以参加考试),此岗位按照同一专业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调剂。
    三、招聘对象
    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医学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五)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5、现役军人;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7、按照政策规定,与所报岗位有回避关系的人员;
    8、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自2023年5月10日-5月25日在肇州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2023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保管档案证明(档案存放在大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考生,可登录大庆人才网http://rcfwj.daqing.gov.cn档案查询模块,提交个人信息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诚信承诺书》和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除报名表粘贴照片外),每项须提交的材料均一式四份(含照片,照片背面用蓝色圆珠笔填写姓名),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县人社局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将报考人员基本情况与报考岗位需求进行核实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有不足3:1比例的,经肇州县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
    2、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下午17:00。
    4、报名人员应在2023年5月26日-5月28日关注肇州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查询本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及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通知公告,请岗位取消的报名人员按通知公告要求办理,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报名成功的考生。
    六、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察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开考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有不足3:1比例的,经肇州县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2、面试方式: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总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考核由肇州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应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递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以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以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上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相关待遇
    1、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式4份),县卫生健康局、人社局、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按省文件规定执行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4、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
    5、聘用人员聘期内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肇州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后,在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如三年后编制管理政策有新规定,按三年后编制管理文件执行。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中学历、服务期限等资格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0日(含当日);2023年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毕业证。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需时刻关注肇州县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和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请勿更换联系方式,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459—2628755 13604657155
    附件:1、2023年肇州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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