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江市图书馆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镇公益性岗位1名,主要从事相关科室的辅助性和服务性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二)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三)应聘条件
1.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文秘工作基本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参加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参保、工商注册、灵活就业等就业情况;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丽江市图书馆四楼行政办公室(古城区中济路100号)
联系人:李宗达、施文钧
联系电话:0888——5170611
四、面试、体检
(一)面试:由丽江市图书馆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根据应聘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成绩、拟进入体检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3550元/月,按要求由单位购买五险,其中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本人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在报名现场填写《丽江市公益岗位报名表》。
除原件外,应聘人员需提前准备下列复印件(按需提交):
1.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页)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年内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八、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图书馆自行负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江市图书馆负责解释。
丽江市图书馆
2023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