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购房补贴和安家费(税后)
| 科研启动经费
| 基本待遇
| 奖励绩效
| 平顶山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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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70-100万元
| 理工类:30-50万元。人文社科类:20-30万元。
| 1.五年内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未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者)。
2.五年内享受校内教授待遇(已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者)。
3.享受学校文件规定的相应教学、科研奖励。
注:五年后均按实际职称享受待遇。
| 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最高5500元/月。(见附件3)
| 首次在平顶山市购房可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享受2年生活津贴,标准为8000元/年。注:具体政策以正式入职后平顶山市政策为准。(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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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60-70万元
| 理工类:20-30万元。
人文社科类:15-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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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50-60万元
| 理工类:15-20万元。
人文社科类:10-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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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40-50万元
| 理工类:10-15万元。
人文社科类:8-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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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服务期8年。也可以实行弹性服务期,实行弹性服务期的具体待遇“一人一议”。
2.档案到校,且协议签订,购房补贴和安家费分三年支付,入校第一年支付60%,第二年、第三年各支付20%。
3.科研启动费:以科研项目为支撑,按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4.夫妻双方同为博士研究生,分别提供相应待遇。
5.优秀或紧缺专业博士根据具体情况解决配偶工作,原则上博士配偶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依据上级有关政策,配偶符合随调条件者办理随调,不符合随调条件者实行人事代理。
6.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入学(小学、初中)问题。
7.配备笔记本电脑一台。
8.签约博士研究生报销一次应聘往返车票费用。
9.博士研究生到校后,与学校签订引进协议。解决配偶工作的,服务期延长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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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