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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省佛学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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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7 16: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甘肃省佛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精神和工作需要,甘肃省佛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七)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为1992年5 月1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987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八)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甘肃省佛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由省委统战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如果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属毕业院校自设专业,须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见《岗位列表》。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网站(https://www.gsswtzb.gov.cn/index.html)“通知公告专栏”或甘肃人才网(https://www.gszhaopin.com/)“甘肃省佛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甘肃省佛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9∶00至5月21日(星期日)18∶00。报考人员在电脑端点击链接https://sydwzp.zgrsw.cn/ksbm/main.html?zkxmid=3038前往报名入口,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技术提供公司联系。各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最后部分。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和甘肃省佛学院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9∶30至5月21日(星期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至2023年5月21日(星期日)18∶00,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9∶30至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联系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或甘肃省佛学院审核、修改。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12∶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9∶00至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9∶00登录甘肃人才网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5月27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报考202301岗位人员笔试需用藏汉双语作答。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地址提前熟悉具体交通路线,避免耽误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考点应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3年6月10日(星期六)在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网站和甘肃人才网公布,供应试人员查询。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于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进行资格复审。某岗位因应试人员自动弃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而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网站和甘肃人才网查询面试公告。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参加人员和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入围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3:1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因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报考202301岗位人员面试需用藏汉双语作答。面试时间、地点通过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网站和甘肃人才网通知,因故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取消面试资格,不予退还报名费。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五、总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竞聘。总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在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网站和甘肃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体检不合格人员一般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事宜通过电话通知考生。体检复检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由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指定,体检不合格人员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会同甘肃省佛学院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组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按照招聘计划,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网站和甘肃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备案及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研究确定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二)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工作人员和考生需签订保密协议,不得谈论和泄露考题信息。
(三)本公告由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31-8922930
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咨询电话:0931-8928547
甘肃省佛学院咨询电话:0941-7122155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931-8512632
附件:
1.甘肃省佛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xlsx
2.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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