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解决基层学校急需紧缺教师问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岗位计划
本次引进人才计划为110人。具体引进人才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3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引进教育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一览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均为国家标准学科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名称。
二、引进人才对象与条件
(一)引进对象
县城内高中教师岗位引进对象为:2023年毕业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农村高中及所有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引进对象为:2023年毕业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不受招聘年龄限制。
7.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7月31日期间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8.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研究生不得用已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报考,2023年毕业的定向省属公费师范生不得报考;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长春师范大学报名点
时间: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上午8:30-16:00
地点:长春师范大学学工楼一楼
(二)吉林师范大学报名点
时间: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上午8:30-16:00
地点:吉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中心四楼
报名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434-4222308
其他时间13694402900 于老师
其他学校报名人员可就近就便选择报名时间和地点。
四、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引进人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只允许以毕业证对应的专业报考,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报名时应聘人本人须到现场,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并提供下列材料:
1.应聘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院系公章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一份;
5.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加盖院系公章的历年成绩单一份;
7.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的需提供通过相应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页面截图);
8.《2023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引进教育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和教育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引进人才工作组,负责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把审查结果当场通知考生。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具体面试事宜详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本次引进人才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如果同一岗位引进人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0及以上的,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笔试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资格人选(笔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进行笔试加试的岗位,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笔试加试成绩1:3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其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生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面试采取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即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方具备拟聘用资格。讲课形式为空讲,时间为10分钟,20分钟时间准备讲课内容。考生讲课完毕后由考官提问答辩试题,考生现场作答,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进行面试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初步确定拟聘人选
引进人才工作组在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必须携带加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到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指定的地点签订就业协议,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双方签约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放弃签约资格的,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果引进人才计划出现空余岗位,由引进人才单位在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进行调剂。如同学段同学科调剂后仍有空余岗位,可从高学段同一学科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向低学段同一学科调剂。
(五)体检与考察
(1)签约的考生需参加由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应聘者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关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tong.gov.cn/)。
(3)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及已签约且体检考察合格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集中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即为国家正式编制教师,享受当地公办教师一切待遇,被聘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五年。
六、注意事项
1.引进人才期间,请考生关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以后所有信息均在官网发布,确保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2.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3.已签约且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须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23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引进教育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到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报到。
4.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如果考生在报到前未能取得上述证件,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引进人才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凡是考生单方面提出解除就业协议书的,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和引进人才单位不出具解约手续。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电话(0434-4222308)进行咨询。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引进教育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补充公告)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tong.gov.cn/)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附件1:《2023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引进教育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3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引进教育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 通 满 族 自 治 县 教 育 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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