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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鸡西市选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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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4 17:3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鸡西市公开选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为满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面向鸡西市域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不含驻鸡中省直单位)公开选调2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选调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作风踏实,工作积极主动,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工作业绩比较明显。
4.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应证件为准,有专业要求的岗位,以教育部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为准。
5.相关年龄、学历、经历、资格(资质)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3年5月18日。
6.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鸡组通字〔2022〕15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补充通知》(鸡组通字〔2023〕3号)文件相关要求。
7.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未满的;
7.人员调出后,影响原单位干部配备结构性要求及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的;
8.选调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报名的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党组织同意。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5月19日9:00—5月23日17:00期间,将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作为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xzzbdpk@163.com,压缩包文件名为:选调岗位+姓名。咨询电话:2187009。
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推荐表》扫描件(附件2),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加盖党委(党组)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扫描件。
(4)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资质)证书扫描件。
2.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报名人员及推荐单位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反馈本人。
3.考察。主要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专业素养、经历阅历是否符合岗位需要、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诚信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中共鸡西市委组织部
2023年5月19日
附件1 选调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 报名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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