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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新田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及要求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65名,其中高(职)中教师15名、初中小学教师50名,具体详见附件1。
高(职)中教师岗位直接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若同岗位有效报名人数超过20人,则采取先笔试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5年6月1日—1987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未满服务期限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程序及步骤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新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t.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23年6月3日至6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新田县人防大楼南区三楼办公室
2.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非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方可报名。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专业要求审核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县教育局组织研究认定,报县人社局备案。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环节,不得随意放弃。
(4)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的,将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列入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3.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应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4.领取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发,考生于笔试前3日凭有效身份证明到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人防大楼3楼南区311室)领取。
(三)笔试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 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范围:
①需笔试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
初中教师岗位为初、高中相关学科知识,各约占50%;
心理健康教师岗位为本科层次相关心理健康知识;
农村初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为初、高中相关学科知识,各约占50%。
②直接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需参加笔试:
职中语文、数学、化学、高中地理教师岗位为初、高中相关学科知识,各约占50%;
高中日语、职中财会专业、计算机、环保教师岗位为本科层次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询:
考生笔试成绩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有效身份证明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查分,不受理委托查分。
(四)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测试方式:
①职中财会专业、计算机、环保教师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技能实际操作的方式。
②农村初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能力素养测试。
③其他教师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均采取试教方式进行,试教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采取先备课后试教的方式进行。
3.测试对象:
(1)需笔试进入实际能力操作测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岗位招聘名额与测试人数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如按比例名额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笔试需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如果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2比例,采取差额和等额测试,最低不低于1:1的比例。测试时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测试人员的测试成绩应不低于该科目组(同内容,同评委)实际参加测试人员的有效测试平均分或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2)直接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高(职)中教师岗位,若同岗位有效报名人数未超过20人,则按实际有效报名人员确定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参加测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 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如果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采取差额和等额测试,最低不低于1:1的比例。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测试人员的测试成绩应不低于该科目组(同内容,同评委)实际参加测试人员的有效测试平均分或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五)成绩合成
1.需笔试进入实际能力操作测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直接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六)体检
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按比例名额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若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综合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以此场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者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九)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结果均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为7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作安排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特定岗位设置原则进行分配。
五、聘用人员权利和义务
(一)聘用人员编制属于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聘用人员在新田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到县外或本县其他非教育系统工作、不得辞职,否则按违约处理,原则上不予办理调档等相关手续。如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或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其中任何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笔试准考证贯穿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整个过程,请保留到聘用完成后。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都将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随时关注,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应聘,珍惜公共资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对于招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五)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由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 0746-4781396
政策咨询电话: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0746-4723043
监 督 电 话:新 田 县 人 社 局 0746-4723391
附件:1.附件1 新田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附件2 新田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附件3 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4.附件4 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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