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2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长春市中医院劳务派遣用工岗位及资格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要求的年龄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生(全日制在读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长春市中医院官网上发布及长春市中医院总部一楼公示栏、平阳部一楼公示栏、东部一楼公示栏公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表及资格审查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递交至长春市中医院总部4楼人事科。
报名日期:2023年5月29日。
报名起止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3:00-15:0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院人事科与纪检委共同组织。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所有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涉及具体专业研究方向的需要提供方向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其他条件的相关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表一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考试环节
1.结构化面试。
2.专业性考核。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在长春市中医院官网及长春市中医院总部一楼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1.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
2.拟聘用人员与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长春市中医院工作。
3.聘用人员须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并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并关注医院官方网站,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台北大街1913号
长春市中医院总部四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431-81051532 0431-81051505
附件2:《2023年长春市中医院劳务派遣用工报名表》.docx
长春市中医院
2023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