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国际投资促进局为陵水县地方事业单位法人,不核定事业编制,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陵水国际投资促进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职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5)具有符合应聘岗位任职要求的资格条件;
(6)熟悉海南自贸港政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招聘人数(12人)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产业园区招商岗
1.招聘人数:12人
2.岗位职责
(1)协助上级领导做好园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协助上级领导开展园区重大投资促进活动;
(2)协助上级领导开展园区项目对接、洽谈、签约、引进和统计工作;协助开展园区项目引进前的政策宣讲及项目落地后的各项跟踪服务工作,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维护良好合作关系;
(3)协助上级领导开展园区方向研究;
(4)负责与上级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等对外协调工作;
(5)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任职要求
(1)年龄35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者可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金融学、国际贸易、经济学,及园区产业相关专业等优先;
(3)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
(4)熟悉海南自贸港政策;
(5)具备政府部门、园区招商引资管理、项目管理、投资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具备同类机构出色招商成果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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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初审
按照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三)面试测评
通过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综合能力与岗位匹配程度。
(四)录用
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最终拟聘人选并发放录用通知。如招聘职位没有合适人选的,取消该职位的公开招聘。
五、录用及待遇
陵水国际投资促进局所有岗位实行聘用制(聘期三年,含试用期),无行政级别,实行企业薪酬制度,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任手续,试用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考核不合格的,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六、注意事项
(一)请如实提供应聘资料,我们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资料严格保密。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二)请确保您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我们能及时与您联系。
(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陵水国际投资促进局所有。
联系电话:黄虹烨 0898-83333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