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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宁波舜工集团有限公司招聘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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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30 16: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并报上级部门同意,宁波舜工集团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员工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指标及要求

(一)基金管理:1名。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投资学、财务学、经济学、金融、金融学、法学、金融工程、金融科技、经济与金融专业毕业,2年及以上金融行业工作经验,持有基金或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备注:需熟知投资基金的日常运营管理)。

(二)审计:1名。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审计、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财务会计与审计专业毕业。

(三)财务:1名。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会计、财政学、财务管理、财务学、财务会计、财务会计与审计专业毕业,5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四)综合文员1:1名。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企业管理、经济学、应用心理学专业毕业。

(五)综合文员2:1名。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秘书学、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学、新闻学专业毕业。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抗压能力。

(三)要求宁波市户籍。

(四)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必须已取得毕业证书。

(五)报考人员须提供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三、招聘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日。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3日9:00—6月7日17:00,以投递时间为准。

(二)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填写《宁波舜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投递至报名邮箱1529311914@qq.com,标题请标明“岗位 姓名”,如“基金管理 张三”。请在附件中提供报名表(需附上近期免冠1寸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职业资格证书(以岗位要求所需证书为准)、符合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对应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等资料扫描件。

(三)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例不足3:1时,对该岗位专业要求、招聘条件、招聘办法等条件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发布招聘补充公告。若再次出现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例不足3:1时,取消岗位招聘指标。

(四)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各岗位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余姚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实施前一天,因本人原因放弃面试者,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面试主要侧重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并在余姚人才网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自动放弃面试而产生缺位的,不予递补。

(六)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40%笔试+60%面试,依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也并列时,则加试面试一轮。

(七)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指标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因在体检中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被考察者自愿放弃考察的,其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体检、考察、递补。因在体检中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产生的缺位,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手续:按规定程序报批市国资办备案后,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手续),试用期六个月,享受集团规定的相关待遇。新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二)录用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服从集团岗位调配安排。

四、本次招聘全程委托浙江省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组织实施,本招聘方案最终由本集团负责解释。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报名相关资料概不退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公告及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结果均通过余姚人才网(http://www.yyrc.com)发布,其他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均与我公司无关。

3、咨询电话:0574-87327162(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宁波舜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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