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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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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31 16: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3年度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三、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类别与标准、政策待遇详见《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附件3)。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高层次人才引进要求的业绩成果均按照《安徽省高等职业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号)标准执行。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2年6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日8:00起至6月11日24:00(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报名邮箱:ahjyrsc@163.com。
报考人员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填写《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粘贴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具有香港、澳门大学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但学历必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具有经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职称资格及聘任证书、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论著以及其他教科研成果佐证等材料;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学生证、学校有关部门出具“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并能取得××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证书”的书面证明;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材料须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电子文件须以“应聘岗位专业-姓名”命名。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人事警务处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及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审查报考人员的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2.资格复审。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发表的论文论著以及其他教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学院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不收取费用。
(三)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试讲形式为无生授课(不借助电子设备),考生提前40分钟现场抽取试讲题目或内容,封闭备课(不得携带上网设备)后试讲。试讲时间每人20分钟。参加试讲的人员顺序于测试当天现场抽签确定。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须达到专业测试最低控制线(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招聘岗位,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由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省司法厅网站和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司法厅审查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按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551-62233358
监督电话:0551-65982235(安徽省司法厅机关纪委)
0551-62233328(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纪委))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78号
邮箱:ahjyrsc@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汇总表
2.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3.《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2023年5月29日
附件1:2023年度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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