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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南明区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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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 16:4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南明区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面向贵阳市公开招聘3名劳动保障协管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报考条件

1.招聘岗位及人数:

南明区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劳动保障协管员3名。

2.招聘条件:

(1)持有贵阳市户籍,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在20周岁至45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衷于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

(3)高中(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医学及相关专业的人员、财务及相关专业的人员,熟悉计算机操作。

(4)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或持有就业困难认定证明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具体报名工作由贵阳市南明区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7日上午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贵阳市南明区医疗保障费用结算中心(贵阳市金龙.滨河湾壹号,解放路与青云路交汇处,南明区政务中心一楼)。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须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3.资格审查:贵阳市南明区医疗保障费用结算中心(贵阳市金龙.滨河湾壹号,解放路与青云路交汇处,南明区政务中心一楼)。

三、录用程序

1.测试: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南明区人社局组织的笔试及南明区医疗保障局组织的计算机测试,经测试合格后确定初步录用人选。

2.面试:经计算机测试合格后确定的初步录用人选参加区医疗保障局统一组织的面试,经面试合格后确定录用人选。

3.体检:确定录用的人员参加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由录用人员自理。

4、试用期:确定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四、待遇

1.岗位待遇,月工资2268元/月,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2.公益性岗位期限不超过3年,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以延长至退休。

联 系 人:王琳

咨询电话:0851-85860160

                     南明区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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