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金川区龙首新区托育服务中心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9〕108号)精神和《甘肃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细则(试行)》《甘肃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细则(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聘任制保育师和卫生保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保育师24名、卫生保健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护婴幼儿,身心健康,无虐待儿童记录,无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表现良好,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保育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具有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若取得1+X幼儿照护证书或保育师职业资格证或育婴师职业资格证在报名时一并提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卫生保健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具有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取得卫生健康部门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士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5.被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有犯罪记录的、吸毒记录的、精神病史的和虐童记录的,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及其他不适宜从事托育服务的;
7.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以及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和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至6月9日(共5天)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或委托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填写《金川区龙首新区托育服务中心聘用保育师报名表》或《金川区龙首新区托育服务中心聘用卫生保健员报名表》,近期两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
2.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在读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开具的能够按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保育师还需提供幼儿教师资格证。若取得1+X幼儿照护证书或保育师职业资格证或育婴师职业资格证在报名时一并提供;卫生保健员还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士资格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原件。
应聘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资格审查结束后,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减少招聘计划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四)报名地点:金川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金川区人民政府会议中心一楼)。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试按照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1.笔试内容:
(1)保育师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综合知识》。
(2)卫生保健员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保健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2023年6月24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10:00—12:00《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和《卫生保健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23日
5.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金川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四号窗口。
参加笔试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今日金川、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金川区卫生健康局等媒体进行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保育师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卫生保健员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面试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1.面试内容:
(1)保育师面试内容:面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婴幼儿照护教育的素质能力,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答辩,第二部分为试教,第三部分为才艺(画、唱、说、跳等幼教才艺基本功)展示。试教内容以0-3岁婴幼儿身体、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为依据的婴幼儿教育五大方面,现场抽取。面试总时间为10分钟,总分为100分(答辩20分,试教30分,才艺展示50分)。
(2)卫生保健员面试内容:卫生保健员岗位实行专业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报考岗位的基本素质、幼儿保健方面的技能。每人回答2个问题,限时6分钟完成。面试总为100分。
2.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23年6月30日
3.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金川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四号窗口。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的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计分办法和成绩公布
应试者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时,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3个工作日内,在今日金川、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金川区卫生健康局等媒体进行公布。
五、体检
招聘领导小组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体检。必要时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应聘人员在参加体检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考察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川区卫生健康局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无参加邪教组织及黑恶势力组织为主,每个考察组应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人员在考察时主要通过查阅应聘人员档案、“信用甘肃”和“鼎立信”以及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方式,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对象给予评价并写出考察意见。
考察时,考察对象应提供应聘要求的证件材料。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考察资格。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情况,对拟委培人员在今日金川、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金川区卫生健康局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核实。对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且影响委培的,取消其委培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委培,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委培;对符合委培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委培。
八、委培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委培条件的,由区卫生健康局委托有托育从业资质的第三方托育培训机构进行跟岗培训,取得托育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委培人员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
委培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同时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与金川区龙首新区托育服务中心签订1年期聘用合同,并报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十、聘用人员岗位待遇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聘任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和期满后工资待遇参照金川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标准(不含基础性绩效奖金等)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用150元。
(三)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5-8225628
金川区卫生健康局:0935-8235280
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委:0935-8331180 0935-8213656
附件1:金川区龙首新区托育服务中心聘用保育师报名表
2:金川区龙首新区托育服务中心聘用卫生保健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