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昌县民政局公开招用编外人员(驾驶员)公告
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用工实施办法(试行)》(新委办〔2013〕133号)文件精神,县民政局因下属事业单位新昌县救助管理站用工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编外人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招用新昌县救助管理站编外用工1名,岗位为驾驶员,工种为技术类。
二、招用条件
(1)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23年6月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至45周岁(1977年6月9日至1998年6月9日期间出生);
(2)取得准驾车型C1或以上资格,5年及以上驾驶经验;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招用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用工作包括报名、笔试、现场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招用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新昌县民政局(新昌县南明街道横街15号三楼办公室)。
报名要求:报名请随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证明。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时需按规定现场填写好《2023年新昌县民政局公开招用编外人员(驾驶员)报名表》一式一份,一寸免冠近照1张。
(二)笔试
笔试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卷面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内容为相关交通、安全法规及驾驶技能知识。
考试时间:6月12日上午10:00-11:30
考试地点:民政局五楼会议室
请考生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因岗位需要,设立加分项。具有驾驶员技术等级中级证书的,笔试成绩加1分,具有驾驶员技术等级高级以上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部队服役2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分,部队服役2年以上的,笔试成绩加2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分+加分项加分
(三)现场技能测试
现场技能测试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汽车驾驶技术进行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三名,不足三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30%+现场技能测试×40%,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用人数的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品质、仪表仪容、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笔试、现场技能测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30%+现场技能测试×40%+面试成绩×3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名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体检由县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县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办理招用
笔试、现场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民政局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招用单位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报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在本次公开招用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咨询电话:0575-86337368
附件:《2023年新昌县民政局公开招用编外人员(驾驶员)报名表》
2023年新昌县民政局公开招用编外人员(驾驶员)报名表.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