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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公安局留置看护岗警务辅助人员招聘4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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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5 18: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宿州市公安局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经研究,全市公安机关共计划招聘留置看护岗警务辅助人员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聘用程序

考试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基本条件及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满18周岁,其中30周岁以内的界定范围为1992年6月5日至2005年6月5日期间出生,35周岁以内的界定范围为1987年6月5日至2005年6月5日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入职3年内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凭,否则不予续签合同);

4.岗位要求为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其时间界定范围为2021年6月5日后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包括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3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

5.应届毕业生考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取;

6.根据工作需要,报考人员需有报考岗位所在地县、区户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8.身心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肢体功能障碍;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中共党员、见义勇为人员等具有国家和省规定的优先情形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2023年宿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治安处罚的;

5.曾因个人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或者解聘的;

6.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的;

8.现役军人或被开除军籍的;

9.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10.曾在宿州市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的;

11.本人参加经商办企业的;

12.本人已就业未办理离职手续的;

1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4.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15.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截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

1.市公安局:宿州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支队一楼会议室(宿州市埇桥区南关街道淮海南路西瑞安路30号)

咨询电话:0557-3910968;联系人:范文金(13805573799),马磊(17805575091)

2.埇桥分局:宿州市埇桥区埇桥街道胜利路638号(特巡警大队院内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557-2553125;联系人:沈岩(19855729288)

3.砀山县公安局:砀山县公安局前楼106会议室

咨询电话:0557-8933260; 联系人:刘庆辉(13965365012)

4.泗县公安局:泗县公安局西门(泗县经济开发区汴河大道108号西门)

咨询电话:13905679892 ;联系人:李方柱

5.灵璧县公安局:灵璧县公安局西门南侧保安监管办公室(灵璧县迎宾大道凤山豪庭东北侧约100米)

咨询电话:0557-6163740;联系人:吴强(18505575737)

报名监督电话:0557-3662098(驻局纪检监察组),110

以上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使用。

(三)费用:笔试、体能测评125元/人;面试80元/人。

(四)报名材料:下载并填写《个人简历报名表》,报考人员现场出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提供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一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6张,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

(五)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五、考试

由宿州市公安局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具体准考证领取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为保证招聘人员质量,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需达到2:1比例,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评、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体能测评最后面试。属于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的考生,依照各报名岗位需求比例,按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名单;超出各岗位需求比例外的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考生,其成绩与其他考生成绩汇总,按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名单。如出现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考生不足各岗位进入下一环节需求比例的,其他考生按成绩排名补足缺额进入下一环节,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下一环节人选。

(一)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时事政治、《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宿州市公安局(http://gaj.ahsz.gov.cn/)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3.考生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二)体能测评

参加笔试人员均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名单及体能测评地点以宿州市公安局(http://gaj.ahsz.gov.cn/)官方网站公告为准,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体能测试共设2个项目,分别为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纵跳摸高实行合格制;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50%)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后实际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同分的,则按优先聘用情形确定排序。若优先聘用情形相同或均不适用,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缺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规定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宿州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即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规定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市公安局将按照岗位聘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宿州市公安局(http://gaj.ahsz.gov.cn/)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按规定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岗位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对拟聘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由公安机关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各用辅单位与其签订保密等相关责任书。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

1.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岗位所属公安机关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办理职工社会保险等,薪酬待遇按照招聘单位现有辅警薪酬标准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三)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宿州市公安局(http://gaj.ahsz.gov.cn/)官方网站及各县区留置看护岗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群,查看报名、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时间以及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体检结果、岗前培训名单等。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成绩保留期限

对于面试结束后没有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考生,纳入岗位增补后备人才库管理(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自招聘公示结束之日起算)。在成绩有效期内出现人员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从该岗位增补后备人才库确定递补人选,经体检、政审合格后予以补录。

本《公告》由宿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宿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2.《个人简历报名表》                          



宿州市公安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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