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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七台河市教育局“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暨“聚才奥运冠军之城”引才计划招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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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6 17: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结合当前工作需要,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和院校公开引进107名优秀人才,根据《中共七台河市委办公室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时代七台河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办字〔2022〕4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及有关规定,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1日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2023年度毕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专业范围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4.须具有与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证。2023届师范毕业生须具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由学校出具教师资格如期发放证明及普通话证。

  5.符合引进岗位的其他要求。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七台河市及所属县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近3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因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可能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者管制、拘役等刑事处罚的;

  10.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不适宜担任教师情形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具体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七台河市教育局“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暨“聚才奥运冠军之城”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有关专业要求可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三、引进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2023年6月15日9:00至6月21日16: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s://qth2023jyxy.ibaoming.net),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应聘岗位所需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市教育局按照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标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人社局、市人才办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复审。考生可在2023年6月15日9:00至6月2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在报名期间内可以提请仲裁,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如仲裁通过则视为资格审查通过,如仲裁未通过,则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七台河市市委书记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应在2023年6月15日9:00至6月21日17:00期间内登录网络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90元(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确定)。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内全额缴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无需缴费。

  (四)组织考试

  在人才办和人社局指导下,七台河市教育局结合报名情况制定考试方案,组织开展考试工作,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不进行统一笔试,设置教育基础知识测试,通过合格线(60分)即可,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名单。

  1.笔试。

  ①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上午,音乐、美术、体育岗位测试时间为2023年7月1日下午。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考试用品。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②笔试内容及形式。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2科,每科满分1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及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教育公共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以折合前分数为标准),两科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科成绩均不低于3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环节。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③笔试成绩公示及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当天下午阅卷出成绩,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进入面试人选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七台河市市委书记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公示后,工作人员将与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现场确认,若考生主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可以进行递补,递补严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进行,同时递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2倍,面试当天不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

  ①面试时间及地点结合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②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加试专业素质展示(专业素质分值占面试总分50%)。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与审档

  1.考察。由市教育局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察。主要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学校,采用商调档案审查、走访及考察谈话等方式,全面考察拟引进人才的现实表现、思想品德、政治表现、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审档。查档核实其身份、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业绩、奖惩等情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查核其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将档案中的相关资料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备查,审档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考察及审档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因考察及审档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考察与审档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市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七)引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审档、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在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七台河先锋网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本地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待遇)。

  四、政策待遇

  按照中共七台河市委办公室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时代七台河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办字〔2022〕46号要求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七台河先锋网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七台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4-8264951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158


七台河市教育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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