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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百场万岗”校园招聘会及公开招聘公告(一号)
按照省委组织部《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活动总体方案》和《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2023年全省招才引智活动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工作,结合卫健系统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有关规定,现将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百场万岗”校园招聘会及公开招聘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优秀专业卫生技术人才,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快速发展。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共计65名,招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澄迈县人民医院、澄迈县中医院为财政差额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余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镇派驻农场”人员岗位。“镇派驻农场”人员计划招聘岗位40名,使用相应镇医疗机构编制(金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人员由瑞溪镇中心卫生院派驻,和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人员由中兴镇卫生院派驻,昆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仁兴镇西达卫生院招聘人员由仁兴镇卫生院派驻,文儒镇红岗卫生院招聘人员由文儒镇卫生院派驻,福山镇红光卫生院招聘人员由福山镇卫生院派驻)。工资待遇由县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并按照派驻的乡镇卫生院现行经费保障方式执行。
(二)其余人员及管理岗位(不含“镇派驻农场”招聘岗位)。其余招聘岗位(不含“镇派驻农场”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5人,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聘用单位现行经费保障方式执行。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热爱卫生事业,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与组织管理,愿意到我县从事卫生健康工作,无重大医疗或公共卫生事件差错和事故记录,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独立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年龄等资格条件,具体详见《2023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澄迈县卫健系统在编在册人员),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且能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上岗;
8.年龄要求:各岗位年龄范围详见《2023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资格条件(除年龄条件外)的时间计算,均以首次发布招聘公告日期为截止日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已纳入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或属于我县公开招聘,且尚未达到聘用期限而未纳入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
3.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失信被执行人;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原在我县卫健系统工作无故辞职的;
9.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学各类专业报考体检要求的或不能独立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四、招聘办法
组织招聘小组赴海南医学院开展宣传推介及“医学学子,助我澄迈”校园现场招聘会,同步开展线上公开招聘,公开招聘分为考试招聘和考核招聘两种方式,因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本次招聘专技岗位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管理岗位招聘按照1:3的比例开考。
(一)考试招聘。采用考试招聘的职位详见《2023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招聘,各部分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依据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进行公告。
2.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招聘人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招聘岗位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通知。
3.考生应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笔试、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核招聘。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职位详见《2023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1.采用面试形式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按100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1:1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通知。
2.考生应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考核招聘计分方法。
参加考试招聘的按笔试成绩占60%(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占40%(保留小数点后2位)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参加考核招聘的考生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按照《2023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上有设置优先录取条件的按条件优先确定为入围人员,如条件相同的,有跨省、跨市县援助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经历者优先入围体检,若均有相同援助经历的按职称高的优先优先入围体检,若职称也相同的按学历高者优先优先入围体检,以上条件均相同的则加试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进行公告。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和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须一致。考生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等,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1.线上报名
(1)报名注册时间:2023年6月13日9:00至2023年6月22日17:00,逾期不再进行注册报名,根据审核结果可补充材料进行重新提交,材料补充截止时间2023年6月23日17:00。
(2)报名形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请登录报名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传材料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查结果,审核不合格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材料补充,审核合格人员名单通过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发布,应聘人员需留意招聘工作动态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请考生按以下顺序进行图片上传:
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②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③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相关证明应为原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写明具体工作岗位,年限等);
④毕业证、学位证;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⑥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工作经验证明,证明应为所在单位出具(写明具体工作岗位,年限等);
⑦委培、定向及其它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用人单位无批准权限的需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⑧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期间,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概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2.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9日周五9:00至16:00
地点:海南医学院(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
(2)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考生通过公告下载《报名表》(附件3)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现场提交工作人员);
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③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考生,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⑦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1份;
⑧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3.资格审查
(1)线上报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进行公示。资格审查不通过人员在审查期可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材料补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联系报名处工作人员,逾期不受理。
(2)现场报名的考生,工作人员将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后经招聘领导小组确认,当面告知考生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能参加后续笔试或面试环节。
4.打印准考证。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含线上线下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详见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通知。
六、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相关证明应为原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出具(写明具体工作岗位);
(3)毕业证、学位证;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5)根据报考岗位要求需提供工作经验证明的,证明应为所在单位出具;
(7)委培、定向及其它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用人单位无批准权限的需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如有跨省、跨市县援助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9)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核招聘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招聘由此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以及《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学各类专业报考体检标准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八、考察
根据审核、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或卫人就业网等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举报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举报有问题且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不予聘用;对举报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举报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举报的不再受理。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公示期间,因举报查实或自愿放弃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入编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受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镇派驻农场人员用人单位为农场医疗机构)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以入编之日计起,服务期限未满五年的不得办理调动。
招聘职位中设定条件要求一定时间内需考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如超出时限未考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应给予解聘。
十一、工作经费
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用,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其余经费由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十二、有关问题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各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专业分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具体岗位要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
(三)基层医疗机构部分岗位采取统一选岗,报考此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岗位的考生在报名时填报招聘职位名称,通过考察的考生在同种岗位内具体岗位选择依据高分者优先的原则进行择岗,确定服务单位。若出现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执业年限长者优先,若以上皆相同,以工作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现场抽签予以确定。因特殊原因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延时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不能与按期完成且通过体检、考察的考生同时择岗,须待完成体检、考察后在剩余岗位中进行择岗。除基层医疗机构岗位外的其他岗位采取定岗报名。
(四)无执业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从入职日算起2年内必须考取岗位需要的相应执业资格证,若未能取得相应资格证,单位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有关事宜可电话咨询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1:2023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2020年版本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附件3.线下报名表模板
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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