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1月20日发布《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中部分岗位无合适人选,现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型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非应届调入人员)。
二、招聘人员岗位
教学科研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非本校在职教职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及其他近亲属。
6.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和高校应届毕业生等人员需符合国家规定的当年申请办理在京就业相关条件。
(二)具体条件
选聘人员应具有教育部认可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经历,并获得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具体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应届毕业生接收落户年龄等有关要求。非应届毕业生,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人文社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40周岁,理工、医学类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8周岁。
选聘人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三)其他要求及说明
1.应届毕业生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京内生源和京外生源,京内生源是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外生源办理相关落户事宜应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中京外生源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应届毕业生接收范围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各类委培生),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时间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
2.留学回国人员原则上要求2022年1月以后毕业、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回国不超过2年且未经派遣、在国(境)外学习时间1年以上(360天以上)、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符合非北京籍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相关要求。
3.所有岗位招聘人员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需到海淀校区和丰台校区工作。
4.有关岗位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版)》。应聘人员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中的,可直接拨打报名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四、人员待遇
1.按事业编制聘用,按规定解决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北京户口。
2.提供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学校发放基础绩效工资,学院(或部门)根据个人贡献发放奖励绩效工资。
3.为子女提供附属幼儿园和附属中学(含初中、高中)优质教育资源。
4.按规定提供丰台校区公租房(使用权50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只接受网上申报,中央民族大学招聘网是唯一申报渠道,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期间用人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考试考核。
注意报名信息中须标明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二)考核考察。
用人单位按照学校规定的选聘标准和岗位要求,根据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初选;依据考察初选结果,按岗位和应聘人员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试讲考核人选;岗位与符合应聘条件人员的比例若低于1:5,符合招聘条件的全部人员将均确定为试讲考核人选。如招聘岗位无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视情况研究取消招聘。根据试讲考核、答辩考察成绩排名确定初步建议人选。
(三)初步建议人选复审。
(四)用人单位对初步人选思想政治表现和档案进行审查外调;初步人选按要求进行体检。
按照复审通过的岗位与初步人选1:1的比例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查外调和体检。
(五)学校研究。
(六)公示拟聘结果(7个工作日)。
(七)审查外调和体检合格者,按照《中央民族大学公开招聘管理办法》实施预聘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如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初步(建议)人选资格、拟聘(建议)人选资格或审查外调、体检不合格,可视情况按照考核考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不予递补。
六、联系方式
公开招聘组织程序、招聘申报系统问题咨询人事处(010-68932319);招聘人员条件、岗位任务要求等问题咨询各用人单位(详见附件)。
附件:
中央民族大学
2023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