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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市林甸县公开引进教育人才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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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9 16: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引进数量

计划为林甸县第一中学引进教师6名,为林甸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引进教师4名。

二、引进条件

(一)学历方面

第二批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含专升本、独立院校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3年林甸县教育人才引进岗位表》。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二)专业方面
数学类2人,中国语言文学类1人,物理学类1人,化学类1人,生物科学类2人,心理学类1人,动物医学类2人,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
(三)年龄方面
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其它方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
2.所学专业与专业要求相同,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3.考生需持有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畜禽生产技术(畜牧兽医)教师岗位的考生、2022年择业期毕业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暂不具备教师资格证(2年内需考取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予以解聘。
4.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院校毕业生或其他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事宜,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公务员辞退未满五年人员;林甸县事业单位解约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的人员;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林甸县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及特岗教师人员。
三、引进程序
1.受理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15日17:00截止,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须知》(附件2),按内容要求提供报名材料。
2.资格初审。由人才引进工作组根据人才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并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3.笔试。考试内容不划定范围,不指定测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结合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引进计划数与面谈测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谈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谈环节。
4.资格复审。人才引进工作组进行资格复审,当出现资格不符或放弃复审资格情况,导致入围人员不足时,根据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5.面谈。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能力、思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6.考察、体检。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谈成绩×40%。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阶段人选(综合成绩排名并列的,以面谈评价成绩排名为准)。到考察对象学校或工作单位对其进行全面了解,并审查档案。由考察对象提供无劣迹证明、未参与非法邪教组织证明、心理健康测试报告和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采用三甲医院公务员录用体检套餐,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在考察、体检等环节出现影响引进问题,导致拟引进人员不足时,根据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7.公示。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林甸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公示期间发现、受理并查证核实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聘用条件问题的,不予聘用,因公示期间产生空缺不予递补。
8.签订就业协议。与引进人员签订就业协议。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后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四、人才待遇及管理
(一)相关待遇
1.引进人员到岗工作后落实事业编制。
2.非林甸户籍的引进人员如有住宿需求由所在学校提供住宿。
(二)服务年限
1.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解约。
2.引进人员在林甸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考录县外、调转及离职等,如有违反,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人才管理
1.引进人员的日常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负责,县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和指导,统筹安排引进人员的培养、锻炼和使用,促进引进人员的快速成长。
2.每年对引进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结合日常了解掌握工作及生活状态。
五、其他事宜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林甸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名邮箱:ldxrcyjks@163.com。
咨询电话:0459-3310753(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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