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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公办学校储备教师教辅招聘8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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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9 17: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浦东新区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录一批储备教师教辅,通过浦东新区人力资源统一招聘平台实施,录用后由浦东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劳务派遣,计划于2023年8月上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貌端正,学习优良,身心健康。

2.非应届毕业生应具有本市户籍人员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的外省市人员(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若报考南汇新城(浦东区域)学校岗位,可不受居住证持证一年的限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学位要求:

中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教辅岗位:应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

中小学教师岗位:原则上高中及以上学段须专业一致,初中学段须专业相关。

幼儿园教师岗位: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或持有《学前教育上岗证》的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可承诺在1年内取得《学前教育上岗证》,逾期未取得的,应当依法解除合同)。

教辅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对应专业学习经历或岗位工作经历,持有对应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所学专业可适当放宽。具体见《招聘简章》。

6.从业资格要求:

中小学教师岗位:须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语文学科教师的,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和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可承诺在2024年7月底前获得,逾期未取得的,应当依法解除合同)。

对于持有申请教师资格必备证书(《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可放宽至录用一年内获得。此类考生在签订合同时应承诺在相应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合同。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要求以《招聘简章》为准。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14:00至6月14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录“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http://exam.pdhr.com)填报个人信息,并根据自身情况和报考条件,选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报名信息锁定不得更改,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0KB以下。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6月20日16:00至6月24日9:15。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4.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和电子照片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考生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拟于2023年6月24日举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实施,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2.考生按报考岗位要求,参加相应笔试科目。笔试内容:教师、卫生保健、财务会计、学科实验(化学)岗位主要考核专业(学科)知识与技能。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专业(学科)相关技能、对专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与掌握水平等。图书资料、档案管理、电化教育、职校实训员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拟于6月下旬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平台查询。

4.对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招聘单位结合资格初审情况,以岗位招聘数和面试人数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

招聘单位对达到面试分数线的考生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提供准考证、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与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资格初审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5.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若出现因综合成绩并列造成超出1:1比例的情况,则对末位并列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也并列,则招聘单位可组织加试,或在有空缺额度前提下增加招聘人数。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6.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教师岗位拟录用人员须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

7.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将分批在“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http://exam.pdhr.com)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其它事项

1.拟聘用人员由浦东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对其进行统一劳务派遣管理,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笔试合格人员未被录用的,其笔试成绩在2023年8月底前继续有效。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二次报名。二次报名公告、职位等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

3.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4.考试当天请按准考证建议报到时间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报考人员需要咨询报考条件、岗位要求、面试等相关内容,请直接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58604297;

监督电话:20742487。

附件1.《招聘简章》

2.《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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