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德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临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年龄
| 备注
| 1
| 经济普查辅助
| 5
| 大专及以上学历,财会、经济类及计算机专业优先。
| 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 工作时间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周期,约1年
|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建德户口或持有建德市居住证;
(二)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胜任岗位要求;
(三)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熟悉word、excel等应用软件,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五)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相关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三、工作内容
(一)协助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完成普查各项业务工作;
(二)督促各乡镇街道、平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负责与经济普查工作内容相关的报表工作;
(四)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原则
根据“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事项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6月12日—6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
3. 报名地点: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明珠商务大厦二楼(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
4. 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表(见附件)、一寸近期免冠正照、有效期内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不核减招聘岗位。
(二)招聘事项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通过人员入围考察对象,若自愿放弃考察的,或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四)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5日,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
3.拟聘用人员与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建德市统计局工作,派遣期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周期,约1年。
4.如本次招聘的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因故在2023年8月31日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程序按对应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相关说明
(一)岗位薪资待遇按照市财政核定的相关薪资标准执行;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招聘方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571-64090846、0571-64727003(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建德市统计局
2023年6月8日
建德市统计局公开招聘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