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8人(7名大厅工作人员,1名车辆管理人员),后期根据业务熟练程度适当调配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大厅工作人员年龄在40周岁(1983年6月9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女不限,有相关工作经验、能力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2、车辆管理人员年龄在55周岁(1968年6月9日以后出生)以下,限男性,学历不限;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相关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1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报名所需材料:
1、《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其他相关符合条件的材料。
四、招考办法
本次招考视报名情况采取相应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及考试形式另行通知,请保持本人手机通信畅通,由于通信不畅等问题造成无法收到通知的,后果自负。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若出现自愿放弃应聘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管理及待遇
此次招聘岗位由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被聘用人员每月工资为1450元,并享有延时、绩效补助,县财政负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单位承担部分,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己缴纳。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晶、巴海艳
联系电话:0452-8227800
单位地址: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泰来县金源街1093号)
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