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49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校工作需要,现将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符合岗位要求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或离校2年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并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三、薪资待遇
1.工资293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部门承担;单位应缴纳的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学校承担。
2.伙食补贴4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计算)由学校承担。
3.用人性质为合同制,聘期最长不超过2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享受相同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体检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11日17:30(以收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
2.考生电子邮件标题格式:应聘部门+姓名(学位)+毕业院校+专业”,将邮件发送至应聘岗位所在部门的电子邮箱。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如下:
(1)报考者下载并填写《贺州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应聘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1)和《贺州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材料还包括:个人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职称证、各种能力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论文(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各1份。
(3)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各用人部门将考生的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由各用人部门负责通知、组织面试等工作。
五、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童老师,0774-5697166。
电子邮箱:hzursc@hzxy.edu.cn
联系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潇贺大道3261号
人事处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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