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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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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2 16: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强思茅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医院工作需要, 2023年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3年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 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招聘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就业岗位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具体岗位需求的视为无效报名。具体如下:
1.网络邮箱报名
报考人员将相关信息及简历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箱:smqrmyyrsk@126.com(咨询电话:0879—2836065)
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5日17:0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网络邮箱报名提交资料: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2023年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1)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3届毕业生可在办理入职前再提供)、获得奖励表彰证明材料、承诺书(附件2)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制作成PDF文档打包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专业+学历+姓名”(如:临床医学+本科+张三),报名者对个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资格初审
由医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招考环节。
(四)招考方式
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政治思想、岗位匹配度、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实行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考核成绩根据考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考官的平均分计为综合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当天公布,考生现场确认。考核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如有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则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电话通知时间为报名结束(即2023年7月5日)后一周内通知,未接到电话通知人员为资质审核不符合人员。
(五)资格复审
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复核。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出现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情形,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并现场与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或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应聘人员放弃签订协议,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七)体检
由医院负责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及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岗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如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医院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公示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思茅区卫生健康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招聘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或因考生放弃聘用的,则该岗位不再递补。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十一)备注事项
此次招聘工作结束后,如果岗位招聘不足需在本年度内继续组织招聘,可继续使用此方案,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相应改变即可,不需重新报审方案。
四、政策待遇
(一)本次招聘为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编外人员,享受现行在编在岗人员待遇(感染管理科除外)。若招聘为紧缺高层次人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则按照《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自主引进编制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执行。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用人单位要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合同手续。
(三)根据《执业医师法》等的规定,聘用到医院的专技人员,须于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聘用合同的相关约定事项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北路8号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879-2836065 18987923070
邮箱:smqrmyyrsk@126.com
(二)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所留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2023年毕业的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3.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未结业的拟聘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合格通知文件。
4.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工作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七、未尽事宜由医院人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
2023年6月9日
附件:
1.《2023年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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