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简称“黑龙江公司”)于2015年12月在哈尔滨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投”)在黑龙江省的区域牵头单位,是国家电投以省为实体,深入推进龙江战略的重要载体,肩负国家电投在龙江区域统筹协调与发展的使命。
万扬(昌荣)公司为黑龙江公司所属单位,由黑龙江公司大庆分公司代管。现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人员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招聘范围
面向国家电投集团系统内、外公开招聘,集团系统内优先考虑。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 部门
| 岗位
| 人数
| 工作职责
| 工作地点
| 1
| 综合财务部
| 综合管理
| 1
| 负责办公、党群、人资等综合管理工作。
| 大庆市
| 出纳
| 1
| 负责出纳、后勤及其它管理工作。
| 2
| 安全生产部
| 安全管理
| 1
| 负责万扬(昌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 生产技术管理
| 2
| 负责万扬(昌荣)公司生产管理工作。
| 合计
| 5
| | |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诚实守信、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2.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团队协作意识。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检符合录用要求。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和实践经验。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同国家电投绿色、创新、融合,真信、真干、真成的核心价值观;认同黑龙江公司不回头、不服输、不罢休的“三不精神”;愿意接受到黑龙江公司所属单位工作。
6.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现岗位工作时间均按整年计算,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到2023年5月30日,具体年龄要求以任职条件为准。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受司法机关或原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原单位党纪、行政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的。五、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及任职要求
详见《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及任职要求》(附件1)。
六、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答辩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录用。
七、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下载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由本人签字确认后,扫描为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
2.报名邮件内容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word电子版及签字版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正反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其它获奖证书或说明资料的扫描件(PDF格式)等。
3.邮件名称为: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姓名。
(三)要求
1.应按照《填写说明》(附件3)要求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
2.要求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
八、资格审查及录用流程
(一)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个人条件,结合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二)面试答辩
结合考试成绩及应聘者自然情况确定面试答辩人选,具体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将会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三)背景调查
根据应聘岗位需要,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将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背景调查、档案核查和政审考察。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录用
拟录用人选体检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试用期规定
聘用人员录用后,执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出任相应岗位,其试用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试用不合格的,结合其本人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薪酬待遇
新员工入职后,公司提供餐补,不承诺提供宿舍,需自行解决食宿,探亲费用自理;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国家电投黑龙江公司相应岗位薪酬规定执行。
十、其他说明
1.应聘材料须真实可靠,需本人签字确认,如有不实、造假等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在原单位的调动(离职)手续由本人办理。
3.不承诺解决聘用人员住宿、配偶工作等问题。
4.在没有正式面试通知前,不接待应聘人员来访。
5.本招聘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大庆分公司。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18745783680
报名邮箱:8572542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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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及任职要求》
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3:《填写说明》
国家电投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