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新安江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县政府批准设立的县属国有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用人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要求
| 年龄
| 招聘范围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生态集团
下属企业
| 财务人员1
| 2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户籍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审计学、财政学、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与审计
| | 2
| 生态集团
下属企业
| 财务人员2
| 2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户籍不限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审计学、财政学、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与审计
| 有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 3
| 生态集团
下属企业
| 工程管理人员
| 2
| 男
| 35周岁及以下
| 户籍不限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土木类、建筑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建筑设计类、建筑材料类、土建施工类、建设工程管理类
| 有2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验
| 4
| 生态集团
下属企业
| 林业规划设计人员
| 1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户籍不限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林学、林业技术、测绘工程、测绘工程技术、园林景观工程、环境设计、园林规划设计
| 有2年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林业测绘、林业工程咨询评估等工作经验
| 5
| 林业总场
下属林场
| 林业技术人员1
| 3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户籍不限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
| 林学类、园艺学类、植物保护类、风景园林学类、农业资源与环境类
| | 6
| 林业总场
下属林场
| 林业技术人员2
| 2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户籍不限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林学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林业类、农业类、风景园林设计、园林工程技术
| | 7
| 林业总场
下属林场
| 综合文字
| 1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户籍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 | 8
| 林业总场
下属林场
| 工作人员
| 2
| 男
| 35周岁及以下
| 户籍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须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历、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1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5.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3年9月30日前。
7.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验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3年6月21日。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 6月25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报名需提供电子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一寸电子照等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扫描件,并填写报名表(下载附件)。报名者将上述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752808459@qq.com,压缩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四、考试
1.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和60%,折算综合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若报考人数不足,视情相应核减)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2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淳安县委党校(千岛湖镇排岭南路51号)。
4.笔试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
5.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6.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7.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8.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以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以及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工资待遇
按照淳安县新安江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相关制度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有关招聘政策和考试成绩、资格复审公告、面试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可查阅“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qdh.gov.cn)。
3.本公告由淳安县新安江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4893069。
淳安县新安江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