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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市曲江区委政法委员会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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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1 16: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韶关市曲江区委政法委员会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政法委员会(区扫黑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名。主要工作内容为协助区扫黑办开展综合办公业务。聘用人员工资4万元/年(含五险),根据工作表现发放绩效奖,最高1万元/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严守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要求;
2.全日制本科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
5.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书写和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和各类办公软件操作。
(二)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邮件报名形式。报名邮箱sgqjzfw@163.com;咨询电话:0751-6839003。
3.报名所需资料: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填写,并在报名表附上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电子相片;身份证、学历证书(扫描件)。
所有资料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招聘的笔试人员。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签订劳动合同无效。初审合格后,将通知报名人员参加考试的时间及地点,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实行百分制。
1.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文字表达、公文处理能力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成绩依次替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对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人员需提供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位递补。每年签订1次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不合格的;
(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五)拟聘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附件:公开招聘报名表
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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