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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招聘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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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7 17: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检察工作需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 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2人,不限专业1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需提供在读学历层次证明,且毕业时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4. 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 其它不宜从事聘用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2023年6月25日至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在桂林市人才网下载并填写《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请提交纸质版报名登记表。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地点:桂林市临桂区金山路140号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电话:0773-5599308)

(二)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

由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择优通知参加笔试、面试。参加笔试和面试者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法律资格证书、技能证书等;

4.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正面标准彩色照片2张。

(三)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

2.考核。考核由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等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三、聘用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

3.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协商确定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不得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四、其他

1.本公告由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2.联系电话:0773-5599308。

附件: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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