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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选聘外地在职优秀教师2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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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9 16: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选聘外地在职优秀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区委、区政府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25名外地在职优秀教师。现将本次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学科

  拟选聘教师25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7名、小学数学教师3名、初中英语教师3名、初中化学教师3名、高中数学教师3名、高中化学教师3名、高中生物教师3名。

  根据报名、考核等情况,可统筹适当调整招聘名额。

  二、应聘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思想及业务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有扎实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原则和方法,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教育教学效果好。

  (二)学历、教师资格、职称、年龄及其它要求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长期从事报考学段学科的教学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后)在选聘的学段学科赛课(说课、微课和技能大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地市级二等奖或区(县)一等奖及以上的;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后)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优秀)骨干教师、学科(技能)带头人、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后)担任区县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导师)或已结业的省、地市级名师工作室成员。

  (三)身份要求:必须是在编的正式教师。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年7月31日止(工作日时间内)。

  2.报名方式:通过邮寄材料的方式报名(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邮寄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郫都区教育局人事科,收件人张老师,电话:028-87931823,邮编611730。(邮寄方式报名者,邮戳(报名材料寄出)截止时间为2023年 7月31日)。

  报名资料应包括本人自荐书。自荐书必须详实、综合反映本人教学教育实际水平。自荐书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联系电话,本人有效身份证、在编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若未取得职称证书须提供职称文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本人各类荣誉证书等复印件(提供荣誉证书等要求见附件),教学情况简介(800字)和教学成绩印证材料,近期两寸免冠照片1张(粘贴在自荐书中)。

  3.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

  (二)考核

  1.资格初审

  区教育局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自荐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区教育局组织各学科专家对自荐材料进行复审,择优确定进入业务考核人员,进入业务考核人员由区教育局以电话或短信方式直接通知。

  3.现场验证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持报名条件所需证件及材料原件,按照教育局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到郫都区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进入业务考核。

  4.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模拟讲课和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考评小组各成员根据应试人员考核情况独立给出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由考评组集体评议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应聘人员优秀票数未达到考评小组人数60%的,不纳入集体评议范围)。拟聘用并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现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予受理。复检由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考察工作。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通过实地考察、查阅档案等形式,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四、待遇及其他要求

  1.选聘的教师占用事业编制,纳入区财政供给。

  2.与郫都区教育局教师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由区教师服务中心派遣到学校具体工作岗位工作。

  3.岗位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4.选聘的教师不解决配偶问题。

  5.选聘的教师在郫都区教育系统服务未满八年不得申请调离。

  五、监督机制

  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选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28-87958920、028-87875649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未按规定时间参与现场验证和业务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3.特别提示:请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络。

  七、本公告由郫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张老师 028—87931823 028—87931580

  附件:提供获奖材料的要求



  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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