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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州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驻高市区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粤府〔2014〕34号) 、《茂名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茂府规〔2022〕9号)相关规定,高州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驻高市区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驻我市解放军、武警部队经所属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于2023年6月28日前办理了随军手续、个人未就业且提出由政府安置工作的驻高州市区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家属参照执行。
二、招聘岗位
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高州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驻高市区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况: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采取笔试和面试择优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
六、报名办法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址:高州市光明南路85号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410室。联系电话:0668-6678007。
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供如下材料:1.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4.未就业证明材料;5.无犯罪记录审核表;6.干部家属申请随军报告表;7.大一寸免冠证件彩色相片4张。以上报名材料需审核原件,收复印件一式三份。
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程序进行报名,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资格审核
由高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州市教育局根据考生报名资料共同组织开展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八、考试
(一)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将在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公布。
(二)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招聘单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予以划定。
(三)面试
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因考生入围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由高州市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入围面试人员密切留意。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违反面试规定的,依规作出处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领取成绩后请即离开考场。如考生需提前离开,请在考点公布栏或登陆高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成绩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的,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考生另行组织面试。
九、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本次体检项目和标准由高州市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依规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单位审核,报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如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事业单位职员的应聘,用人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十四、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未就业证明材料由部队出具。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考,凡填报虚假信息、不按要求提供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报考所需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十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3.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4.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668-6662847)、高州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668-6678007)和高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668-6673769)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高州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驻高市区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教育局
高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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