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3年黄山市徽州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编外教师18名、幼儿园编外教师14名(详见附件1)。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2023年6月30日起在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ahhz.gov.cn/)、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ahhz.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185?type=4&action=list)、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s://www.ahhz.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189?type=4&action=list)发布,后续相关考务信息均在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查找提示: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乡镇平台链接→徽州区教育局→工作动态或人事信息)发布,敬请广大考生关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任职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7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尚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徽州区教育局(徽州区文峰路43号)四楼408会议室。
3.有关要求
(1)本次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一并进行。考生报名时须提交《2023年黄山市徽州区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表》(自行打印附件2)一式两份。报名表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签订2023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3)提供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4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照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5)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按每人45元收取笔试费用。
(二)笔试
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徽州区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徽州区教育局二楼)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1.笔试科目和范围
小学幼儿园笔试科目均为《专业知识》一门,满分为100分。考生根据所报考的岗位及学科参加对应的笔试。
小学岗位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对应学科岗位为准。
幼儿园岗位笔试范围: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及当前学前教育政策等有关知识。
设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笔试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后登录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查询笔试成绩。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人员确定
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方式
小学岗位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幼儿岗位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才艺展示方式进行。
3.有关事项
(1)专业测试相关信息在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时间与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时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专业测试费(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
(2)考生须凭《专业测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专业测试。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设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四)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可在专业测试工作全部结束后次日登录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查询考试成绩。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徽州区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三次。
(六)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在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无异议予以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对聘用的编外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招聘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是否续聘由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考核情况确定,其他情况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选岗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招聘学校,具体选岗时间另行通知。对因怀孕需要推迟部分项目体检的人员,暂不参加该岗位选岗,待体检、考察和公示完成后,再参加该招聘岗位空缺岗位的选岗。
五、工资待遇
所聘编外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参照新入编在职教师(十三级岗位)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基础津贴标准发放,绩效工资按当年在职教师同等测算办法单独核算,工作第一年按在编教师核算数的60%计发,以后逐年增加5%,当年考核优秀的可另行增发5%,直至全额为止。
其他经济待遇结合连续工作年限实行浮动制。工作第一年的编外教师,按照我区在编教师核发额度的60%执行,以后逐年递增5%,上限不超过在编教师核发数的80%。
编外聘用教师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在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教育、工会活动等方面与我区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徽州区教育局、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徽州区教育局、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59-3517105(徽州区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
0559-3583744(徽州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
0559-3511292(徽州区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使用。
附件:
黄山市徽州区教育局 黄山市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