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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市北林区招聘社区工作者18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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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5 16: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林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黑办发〔2017〕57号)、《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绥办发〔2019〕2号)和《关于在全市实施社区干部人才优选计划的指导意见》(绥组通字〔2019〕31号)文件精神,为满足社区用人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力量,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加强监督,认真履行招聘程序,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二、招聘计划
北林区共招聘社区工作者185名(无编制)。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社会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北林区户籍,2023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具有北林区行政区划内的户籍;
5.现职北林区社区公益性岗位和北林区社区全职网格员身份报考人员,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不受户籍限制;
6.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2.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或正接受立案审查调查人员;
3.在各级考录、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在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北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https://beilin2023sq.ibaoming.net/发布。
发布时间:2023年6月30日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于2023年7月11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根据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此次招聘考试考务费收取45元)、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9:00—2023年7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3.咨询电话:0455-8310267
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转1028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8:30—11:00,14:00—17:00)
4.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由招聘承办单位北林区人社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形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打印准考证时间请密切关注报名网站,不另行通知。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社会工作实务等。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现职北林区社区公益性岗位和北林区社区全职网格员报考人员,要携带北林区街道办事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7月12、13日(8:30—11:00,14:00—17:00),在北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北林区创业城胡同南二路口),现场进行加分条件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现职北林区社区公益性岗位和北林区社区全职网格员身份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考试采取标准化方式答题,报考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
4.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体检人选。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看学历,学历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若学历相同,经请示北林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共同进入体检。
5.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资格复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毕业证,包括(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提供材料不全的取消体检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组织实施:体检由区人社局、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纪委监委、区人社局、区法院、公安分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部门进行联审联查。重点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有无违法和失信行为。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未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不予聘用,根据空缺名额,经北林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和选岗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经北林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待遇保障
正式聘用后,享受现行社区工作者同等待遇。
十一、考核管理
(一)管理
聘用上岗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聘用人员由所在街道社区统一进行管理,并对聘用人员的考勤情况、工作纪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日常管理。
(二)考核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政府不再安排就业。
十二、纪律及其他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后,在规定的集中报名时间内接受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北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https://beilin2023sq.ibaoming.net/,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网站发布为准。
3.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相关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和体检。
5.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北林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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