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现 就陕西省气象部门 2023 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补招应届高校毕 业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招聘方式
本次补招在国家气象系统编制内计划招聘高校毕业生 39 名,招聘方式采用笔试的方式。(具体职位详见附件 1)
二、招聘条件
报名应聘人员为 2023 年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往届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 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 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持有空白毕业生三 方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 义务;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条件, 专业要求与《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 年版)》一 致,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气象部门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 报名资格,海外学历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 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 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 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 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人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 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 条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 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 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 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 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9 日 至 2022 年 7 月 22 日。
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陕西省气 3 象局人事处信箱(sxqxrsc@163.com),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 的文件名统一填写为“应聘单位-姓名-学历学位-专业-届 别”,如:“陕西省气象台-张三-硕士研究生-大气科学-2023”。 不接受其他渠道及格式的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陕西省气象部门 2023 年度事业单位应聘 毕业生简表》、个人简历。每人只可报一个岗位,所填专业 必须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
(二)资格审查
依据《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 年版)》,对照 岗位招聘条件,按照学历层次、专业对口程度等方面的内容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 作,应聘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 者,则取消应聘资格、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 在陕西省气象局网站予以公布。
(三)资格复审
在体检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携带毕业 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毕业生提交毕 业生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习成绩单等。
(四)组织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在陕西省气象局 网站发布。笔试为专业知识测试,根据岗位要求分气象类和 其他类(参考用书见附件 2)。
(五)确定拟聘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 1:1 确定拟聘人员,成绩并列的, 根据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按照岗位需求、毕业生学 业情况、成绩以及求职动机等情况综合考虑,研究确定拟聘 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在陕西省气象局网站发布。
(六)岗位调剂
根据岗位要求、学历层次及综合成绩进行调剂。岗位调剂只能在满足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之间进行。
(七)考察体检公示
采取适当方式对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在校学习表现 情况等内容,并查阅考生档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考察未通过的、体检不合格 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信息在陕西省气象局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
(八)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人员需在 15 日内与陕西省气象局人事处完成就业协议书签订,按通知日 期办理聘用手续。若毕业生无正当理由不签署就业协议书的, 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优惠政策
为招聘博士生提供不少于 60 平方米的租用住房一套(一 次性免除 60 平方米 5 年的房屋租金)或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 租房补助;招聘博士生可优先承担业务、科研项目。
五、其他
1.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不实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电话应为有效方式,请保持电话畅通。
六、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北关正街 36 号陕西省气象局人事处
邮编:710014
联系电话:029-81619296,81619153
陕西省气象局网站:http://sn.cma.gov.cn/
陕西省气象局人事处
2023 年 7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