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临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科医师2人,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毕业证(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发送至邮箱kfqyyrsk@163.com。
2、资格审查:医院招聘小组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会电话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及有关事宜。应聘者应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考核
技能操作考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加试或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高者的顺序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