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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招聘工作人员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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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3 18: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江西省交通运输学校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隶属于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的以交通为特色,培养交通行业技能人才为主,集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认定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办全日制学校。学校构建了汽车维修、公路工程、交通物流三大专业群,占地面积19.2万平方米,总体建筑面积达10万平方米。拥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全国交通技术能手3人、江西省技术能手9人、南昌市技术能手3人、“洪城工匠”2人,实训设施设备总值4000余万元,实习实训场地总面积1.95万平方米。

二、招聘岗位

岗位

名称

岗位类别

招聘

人数

岗位条件

轮机工程教师岗

专技岗

2

轮机工程专业(082402);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道路桥梁教师岗1

专技岗

2

桥梁与隧道工程(081406)、道路与铁道工程(082301)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道路桥梁教师岗2

专技岗

1

土木类(0810)、测绘类(0812)、交通工程(081802)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交通运输工程或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0周岁以下。

网络工程教师岗

专技岗

1

计算机类(0809)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0周岁以下。

电子商务教师岗

专技岗

1

电子商务类(1208)、动画(130310)、视觉传达设计(130502)、数字媒体艺术(130508)、影视摄影与制作(130311T)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0周岁以下。

思政教师岗

专技岗

1

政治学类(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哲学类(0101)、法学类(0301)、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教育学类(0401)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0周岁以下。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7月13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3.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4.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和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或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情况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特殊学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7.如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考。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27日17:00时。

2.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将详尽真实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和各类证书等佐证材料发电子邮件至报名邮箱jxjtjx1958@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拟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联系电话(例如:道路桥梁教师岗1+张三13507910100)。

3.应聘人员需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不具备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允许重报和改报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提交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人签名的《江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

(2)各类证书、证件扫描件。包括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院校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

(4)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近期两寸免冠电子照片。

5.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以上材料上传时,标题需注明材料内容。

6.报名咨询电话:0791-87368651;联系人:张老师。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邮件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江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官网(http://jxjtjx.jxjt.gov.cn/“人才引进”栏目)公布或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络畅通。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等事项将在学校官网公布。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方法

1.考核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试讲各占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能力。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试讲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试讲)。参加笔试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不足3:1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全部入闱试讲。

3.考核总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4.对取消或放弃试讲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试讲(试讲当天临时放弃的不予递补)。

5.笔试、试讲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学校官网上公布。

八、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拟聘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应聘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其他原因造成的拟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九、聘用、待遇

1.聘用。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服务期不得少于8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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