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教学发展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滁州市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招聘、考试考察结合、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其中滁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科教研员3名(语文、化学、生物),滁州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滁州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1名(心理健康教育),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199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且本科毕业于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省部共建师范大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4.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取得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需实名登录“滁州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101.37.79.151)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1日8:00至7月2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网上报名时,需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受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
3.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履历不得中断。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考生免缴报名考试费。
4.网上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26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5.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紧缺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岗位取消情况于7月27日在市教体局网站发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28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贯穿网上报名至聘用前后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等,一经查实,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相关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笔试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8月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滁州市城区(详见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3日8:00至8月4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8月8日在市教体局网站公布,不再受理成绩复核。
笔试满分为120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教体局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人员信息将在滁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岗位计划,按照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复审表。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学历学位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述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现场退回)。
3.本人求职简历及曾获荣誉奖项等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现场退回)。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市教体局组织,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信息将在滁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结合的形式组织。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教学内容,答辩内容为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相关内容,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专业测试内容一致。
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1.2×30%+专业测试成绩×7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是否符合教职员工准入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滁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备案;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报批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新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检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公开招聘规定行为,经查实后取消相关报考人员聘用资格,相关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公告由滁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0-3042842,监督电话:0550-3031075。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