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安人社〔2020〕12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为就业困难群体开展有效就业援助,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兜底帮扶,现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基本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热心服务的工作人员。按照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统一安置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能完成岗位工作,且属于下列类别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四)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六)符合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的人员:安置期满退出公益性岗位3个月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
以上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须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到本人常住地街道人社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信息已录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智慧就业”服务系统)进行不少于三次的求职记录。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其他单位从事工作取得劳动报酬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三)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四)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五)已享受过2次公益性岗位安置或累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5年以上的。
(六)已经实现灵活就业并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
(七)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四、招聘计划和条件
附《北关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汇总表》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 7月11日,在北关区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报名时间内岗位招满截止。
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北关区红旗路158号北关区人社局二楼202房间。
3、招聘方式:通过电脑测试加面试的方式从报名的就业困难人员中择优录用。
4、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并填写《申请表》2份。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3、毕业证或退伍证及复印件;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被招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录用程序
(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关区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安阳市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相关聘用备案和薪酬待遇手续。
(二)签订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每年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一年,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聘用人员应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
岗位补贴200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费;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缴纳5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九、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有序参加招聘。
报名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不到本人影响上岗的视为放弃。其他未尽事宜由北关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2-2263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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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