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万宁市镇(区)“一委一办一队”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以及补录缺配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经市委编委同意批复,市消防救援大队拟于近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录32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岗位分为战斗员岗位和全职消防管理员2个方向,战斗员岗位拟计划招录5名,全职消防管理员拟计划招录27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性别要求为男性,年龄要求18-28周岁之间(含18及28周岁,年龄计算以公告发布时间为计算节点),全职消防管理员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战斗员要求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省消防救援总队批准,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
(二)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正常开展救援工作的疾病),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身高1.65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0%或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身高cm-105=标准体重kg的体型算法)。
(三)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消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确定优先录用:1、全日制本科法学类;2、曾在执法行业、政府采购岗位、招标代理机构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3、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人员及有相关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监测户考生进入面试即可录取。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有偷窃等行为的;
6.有吸毒史、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经历等;
7.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公示、入职培训、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公示
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通过万宁市电视台、万宁市政府网站、“万宁发布厅”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8月 3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万宁市人民政府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名时间:2023年 7月 28日9∶00至8 月 3日17∶00止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可登录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467进行网上报名。
2、网络报名须提交上传以下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
(4)近期免冠证件照蓝底2张;
(5)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退役证等);
(6)曾在执法行业、政府采购岗位、招标代理机构工作3年以上的证明(如有);
(7)监测户证明材料(如有)。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组织报名阶段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在万宁市电视台、万宁市政府网站及“万宁发布厅”微信公众号公布名单。如发现弄虚作假和隐瞒有关情况,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资格复审:
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公布后,拟进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体能测试成绩按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真实一致。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空缺人员依次递补。
拟进入面试人选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材料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录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及办理解聘手续。
(四)考试
经过资格初审后,报名人数与招录名额的比例达到3:1才组织考试(即报名人数至少到96人才组织考试),未达到3:1比例的,则按照实际报名人数以3:1的比例核定具体招录名额再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者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20%,体能测试占50%,面试占3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 + 体能测试成绩×50% +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为最终的考试成绩。应聘者的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形式:采取闭卷答题形式。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消防基础两个部分,不指定笔试指导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试。
测试内容:双杠臂屈伸(占20%)、单杠引体向上(占20%)、俯卧撑(占20%)、1500米徒手跑(占40%);具体得分标准请参考体能测试分数对照表。
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在万宁市电视台、万宁市政府网站、“万宁发布厅”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包括测评应聘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
(五)体格检查
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拟聘用人选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该岗位计划招聘数1:1比例确定。放弃体格检查或体格检查不合格的直接淘汰,空缺的名额由相应岗位的应聘者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位补缺。
(六)政治审核
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包括报考期间人员的思想状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的情况。政治审核不合格的直接淘汰,空缺的名额由相应岗位的应聘者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位补缺,参加体格检查合格后再参加政治审核。
(七)公示
通过政治审核阶段,经招录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在万宁市电视台、万宁市政府网站、“万宁发布厅”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公示公告,公示包括姓名、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等内容。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八)入职培训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职培训对象,统一参加由市消防救援大队组成的集训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培训时间为三个月,此三个月为培训期,在培训期内发生违法违纪事件的,不纳入录用对象。培训不合格的直接淘汰,空缺的名额由相应岗位的应聘者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位补缺,经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公示、入职培训合格后列入录用对象。
(九)签订合同
入职培训合格后,由市消防救援大队与录用对象签订合同,并将录用名单报省消防救援总队、市政府及市委编办备案。签订合同后,由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报考岗位、个人综合情况等安排到岗,正式聘用为初级政府专职消防员,首次录用期限为8年,期限届满后,可根据工作表现结合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续签留用。
(十)合同解除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市消防救援大队批准的,安排退出,并报省消防救援总队、市政府及市委编办备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应收回工作证和制式服装及标识,市消防救援大队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保、档案转接等事宜。
四、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培训期间工资为2000元/月;聘用后工资按照具体岗位进行发放,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贴、工龄工资、职务工资、年度奖励工资、级别工资、社保保险等八项构成,月工资5500元左右(实行当前的工资待遇标准)。
(二)生活待遇
在工作期间,住宿费、水电费全免,集体在单位用餐,早餐营养均衡、种类丰富,中餐和晚餐的标准为六菜一汤。工作服装、被褥、床单、枕头等被装统一免费发放,洗漱用品免费定量供应。
(三)其他待遇
每年享受至少5天带薪休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职业荣誉、社会优先政策、住房待遇、子女入学等优待政策参照《中共万宁市委 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行保障。
五、其他事项和要求
笔试、考核、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应聘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录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二)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和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应聘对象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检、体能适应性测试、政审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热线:0898-36382881;0898-36382882
万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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