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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黄梅县乡镇综合执法中心招聘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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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2 18: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满足我县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多元化用人需求,同时为进一步激发乡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基层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黄冈市委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乡村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黄发〔2019〕7号)等文件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17日核准备案,中共黄梅县委组织部(下称“县委组织部”)、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乡镇综合执法中心面向社会和黄梅县村(社区)两委委员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共2个岗位,001岗位面向黄梅县村(社区)两委委员定向招聘5名工作人员;002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6、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7、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而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或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已在黄梅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23年黄梅县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拟于2023年7月20日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m.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黄梅县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1、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1)001岗位面向黄梅县村(社区)两委委员定向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9:00至7月31日17:00。报名地点:中共黄梅县委组织部干部二股515室。

(2)002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9:00至7月31日17:00。7月31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请报考人员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错失报名机会。

本岗位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登录http://221.235.183.76:8008进行网上操作。

2、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严肃对待,认真考虑,慎重填报。

(2)报考001岗位的考生,携带乡镇党委审核盖章的《黄梅县乡镇综合执法中心面向村(社区)两委委员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到县委组织部进行现场报名。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如因电话不通,造成的后果,一律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的方式

(1)001岗位面向村(社区)两委委员定向招聘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9:00至7月31日17:00。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干部二股负责。

(2)002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9:00至2023年8月1日17:00,由县人社局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记住报名序号以便报名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2、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岗位表》中岗位的年龄条件按周年计算,从7月20日起算。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要求40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2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人员应为1977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关于学历、学位。《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具有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报考要求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四)缴费确认

002岗位网上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7月25日9:00至2023年8月3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费按照每人50元的标准缴纳。

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脱贫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到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9002室进行退费。办理退费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2023年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2)农村脱贫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识别纳入地发放的档案卡、手册、乡村振兴部门建档立卡系统打印的名单(签字并盖章);(3)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4)缴费成功截图或通知单。

(五)打印准考证

1、报考001岗位,考生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8:00至下午5:00到中共黄梅县委组织部干部二股51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1、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所应具备的行政职业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测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理论、时事热点、行政管理、文化常识、文字写作等方面的知识。笔试内容分别结合岗位工作特点进行命题。

2、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9日(星期六)上午

科目:9:00-11:00 《综合能力测试》

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3、笔试最低合格线。笔试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最低合格线为笔试卷面满分的40%,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需要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通过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m.gov.cn/)公布调整情况。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沟通表达能力及综合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3、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指导监管下,002岗位由县人社局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确定并公告。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或发送信息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缴纳面试费50元。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入围面试人数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三)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

(二)计分办法。

《综合能力测试》卷面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综合能力测试》卷面得分即为笔试成绩,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加分优惠政策。相关项目人员经审核合格和公示无误,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方可在笔试卷面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上述人员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卷面得分+5分。

享受加分政策的上述考生应填写《2023年黄梅县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附件4),并于8月15日前将经各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2023年黄梅县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附件4)(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部门审核)、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9楼9002室)审核留存。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笔试。

七、体检、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4、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并列考生,则递补笔试成绩较高者),进行体检和考察。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中共黄梅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并列,则递补笔试成绩较高者)。考生聘用录取后,首个服务周期为3年,考察时考生须提交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的承诺书。

八、选岗

001岗位原则上聘用到原村(社区)所属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原村(社区)所属乡镇综合执法中心用编计划没有或不足,则依据县委编办用编计划文件(梅编办字【2023】37号)实行调剂安排。具体定岗步骤为:第一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原村(社区)所属乡镇根据用编计划数量、报考人员具体表现决定本村(社区)所属乡镇综合执法中心拟聘用人选;第二步对没有被原村(社区)所属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定为拟聘用人选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县内其他乡镇综合执法中心调剂安排。不服从调剂安排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002岗位待001岗位定岗结束后,在余下的10个乡镇综合执法中心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具体选岗事项另行公告。

九、公示及备案

对拟聘用人员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不能聘用造成缺额,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并按规定履行递补申请、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等相关手续。

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计入本人诚信档案。初次就业和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

十一、其它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


附件2: 2023年黄梅县乡镇综合执法中心面向村(社区)两委委员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3:2023年黄梅县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2023年黄梅县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加分审核表.docx


中 共 黄 梅 县 委 组 织 部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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