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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荣军康复医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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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2 18: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23〕1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达的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临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 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临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临汾市荣军康复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临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报考人员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7月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的,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4.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5.《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6.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在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临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其中笔试工作委托临汾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在临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3日9:00至2023年7月27日18:00。

报名网址:临汾市政府网站群--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nfen.gov.cn/renshe/) 人事考试专栏。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临汾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报考者《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023年7月24日至27日每日上午10:00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7月23日9:00至2023年7月28日18:00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2023年7月27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2023年7月27日18:00至2023年7月28日18: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7月23日9:00至2023年7月29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5、改报岗位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用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8月9日9:00至2023年8月12日10:00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临汾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命题和阅装卷:由临汾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等。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证明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5)笔试结束5天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临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监督和指导下由临汾市荣军康复医院负责实施。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临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结束后,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四) 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每个考官小组一般为5至9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考官人数只限1人。每个考官小组设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须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五) 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在临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监督指导下由临汾市荣军康复医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临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招聘单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得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临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拟聘人选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 0357-2881771          

监督电话: 0357-2010166

考务咨询:0357-8615006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临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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