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人民警察招录体检标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具体条件见附件一《杨凌示范区公安机关辅警招聘计划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此次招聘工作的指定网站为杨凌人事人才网。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查询。应聘人员也可通过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登录杨凌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src.net),点击辅警招录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报名结束后,通过初审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比例调剂该岗位的招聘名额至其他岗位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本次辅警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公共基础测试、公安法律业务知识、公文写作等,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50分。
3、应聘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及有效二代身份证,至少提前30分钟到场进行身份信息查验,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三)资格复审
如发现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1、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布。
3、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5)×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在杨凌人事人才网上查询。
1、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3、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分为三个项目: 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六)体检
2、体检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
4、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在杨凌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1、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审环节。
3、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杨凌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工作。
(一)按照中省有关辅警管理办法和示范区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四、相关事宜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2、领取笔试《准考证》后未参加笔试的。
4、体能测评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的。
6、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咨询电话:029-8703574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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