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无为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1名(行政车驾驶员1名、战斗员10名)(男性)
三、组织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岗前试训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消防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四)战斗员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行政车驾驶员需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安徽省芜湖市的户籍。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战斗员岗位主要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年龄为18至30周岁;退役军人、有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放宽至35周岁。
行政车驾驶员岗位为20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持有C1驾驶证以上,其中B证优先)。
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高中生或者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步骤
(一)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无为市消防救援大队2楼招录办(无城镇金塔路193号)。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至9月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三)考核项目
1.体能测试:(1)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两分钟)、立定跳远、100米跑。1000米跑占总分40%,其他三项各占20%。
2.面试:(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限: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限定8分钟。
3.加分项:(1)有部队服役经历的加3分(服役期间取得车辆驾驶方面奖励的额外加2分,取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额外加5分);(2)有消防队伍救援队伍或政府专职消防员经历的,每有1年工作经验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3)有文字处理特长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若同时拥有以上经历的享受最高加分项。上述人员报名时携带退伍证、消防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奖励证明等申报加分事宜。
4.车辆驾驶技术测试:此项主要针对行政车驾驶员,具体时间地址另外通知。
(四)成绩合成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加分项。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体能测试、面试分数为准),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若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本次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岗位出现缺员时,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无为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的有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无为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和办理聘用手续
1.岗前试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试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组织为期1个月的岗位实习,实习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实习不合格者予以退回。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含行政车驾驶员)平均年收入6万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驾驶员等岗位补助)。享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婚假、产假、年休假等假期。
3.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需服从无为市消防救援大队分配。工作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上班时间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每月休息8天)。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无为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信息,由无为市消防救援大队短信或者电话通知考生。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咨询电话:0553-6612803
监督电话:15551729796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docx
附件3:体能评定标准
附件3:体能评定标准.docx
2023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