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牡办发[2018]29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保障力,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3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4日以后出生),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2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8月4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 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4. 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5.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 政策规定应回避的情形;
8.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7日9时至8月10日17时,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报名者将所需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dasqgzz2023@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②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③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有社区工作经历需放宽年龄的同时上传社区工作证明(加盖社区公章)照片。⑤近期彩色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⑥经本人确认签字的《东安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1)。⑦经本人确认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上报的信息和材料要准确真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而造成相应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二)开考条件
报名截止后,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考试时间和地点。如通过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5:1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统筹调剂)。准考证发放时间、方式在“东安党建在线”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请考生提前关注微信公众号。
(三)考试形式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如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为主。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经东安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东安党建在线”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基本政治理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时事政治及常识等。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综合素质、实践技能和潜在能力等。
3.命题。笔试与面试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命题、制卷。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时长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能力素质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所出现的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对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对考察、体检过程中个人放弃或被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东安党建在线”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聘用人员与区民政局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合同期限与本届社区“两委”任期保持一致,不符合社区工作者管理要求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及管理
与在职社区工作者享受同等工资待遇,日常管理按照《东安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如在工作期间参加国家、省、市、县(区)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须提前6个月主动提出并完全解除劳动合同后方可报考。
七、纪律要求
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东安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东安区与爱民区、阳明区同步进行,笔试时间一致,提醒各位考生注意。
3.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各类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发行的有关内部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5.咨询和监督电话:0453-666797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九、下载报名表
附件1:东安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牡丹江市东安区公开招聘
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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